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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存,

應該是大家最熟悉的金融商品了;

但往往越熟悉的東西,

越會有燈下黑的情況,

反而有些事情是搞不太清楚的。

 

舉例來說,

如果有多筆定存,

當急需用資金時,

要先解哪一筆呢?

 

依到期時間嗎?

最快到期的先?

最晚到期的先?

 

還是依利率高低呢?

利率低的先?

 

那如果是依利率為主,

同樣的利率不同的持有時間呢?

 

說說我的想法,

不一定正確,

僅供參考即可。

 

我認為,

急需代表著緊急,

緊急則代表重要,

至少在極短時間內,

是非常重要的。

 

既然重要,

那就是報酬率最高的選項。

 

金融商品的挑選,

不外乎考量風險跟利率,

如果在風險都很低的情況下,

當然是以利率高的商品為優先選擇;(註)

因此會先將低利率的商品贖回,

換成更高利率的商品,

上述急需資金的情況,

也能視為是一種高利率的金融商品。

 

低利率的金融商品,

贖回的優先順序,

我認為會是:

首先是現金,

其次是活存,

再來是定存。

 

這裡又會牽扯到緊急預備金的預備,

到底多少才是夠的?

是不是只有現金才算預備金?

這都是很有趣的問題,

之後再寫一篇文章來探討。

 

拉回正題,

假設傳統定義的緊急預備金(現金)不足,

以及活存的資金也不足,

得動用到定存的資金。

 

一樣的邏輯,

低利率的定存先解約,

再來是解最晚到期的部分。

 

低利率先解約這很好理解,

而為什麼最晚到期要先解約?

其實也很簡單,

是因為風險的關係,

時間越長不確定因素越高,

這意味著風險會是比較高的,

所以風險較高的部分先解約,

雖然這部分的風險差異,

大多可以忽略不計,

但就是個相對的概念。

 

至於定存要怎麼定?

我認為得看個人需求,

像我的需求是每個月有穩定的金流,

希望每個月都有一筆定存會到期。

 

因此我選擇的定存方式,

是每個月定一筆一年期的定存。

 

細部操作又是如何呢?

一開始可以一個月定一筆,

一次定滿12筆,

舉例來說:

3萬,一月期

3萬,兩月期

3萬,三月期

以此類推。

 

接著,

一個月過去了,

第一筆定存也到期了,

就能把這筆資金定一年期的定存,

以獲得較多的利息,

後續也依此類推。

 

當然,

如果想拆成三年期,

36筆定存也是可以,

像這波新冠肺炎,

要是餐飲業有長達三年的預備金,

或許存活下來的數量能更多也說不定。

 

要是有更好的想法,

也歡迎在底下留言,

或是加入公開社群

一起來討論。

 

註)

儘管利率高的商品,

通常意味著風險相對較高,

但因為風險都極低,

所以大多忽略不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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