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存,
應該是大家最熟悉的金融商品了;
但往往越熟悉的東西,
越會有燈下黑的情況,
反而有些事情是搞不太清楚的。
舉例來說,
如果有多筆定存,
當急需用資金時,
要先解哪一筆呢?
依到期時間嗎?
最快到期的先?
最晚到期的先?
還是依利率高低呢?
利率低的先?
那如果是依利率為主,
同樣的利率不同的持有時間呢?
說說我的想法,
不一定正確,
僅供參考即可。
我認為,
急需代表著緊急,
緊急則代表重要,
至少在極短時間內,
是非常重要的。
既然重要,
那就是報酬率最高的選項。
金融商品的挑選,
不外乎考量風險跟利率,
如果在風險都很低的情況下,
當然是以利率高的商品為優先選擇;(註)
因此會先將低利率的商品贖回,
換成更高利率的商品,
上述急需資金的情況,
也能視為是一種高利率的金融商品。
低利率的金融商品,
贖回的優先順序,
我認為會是:
首先是現金,
其次是活存,
再來是定存。
這裡又會牽扯到緊急預備金的預備,
到底多少才是夠的?
是不是只有現金才算預備金?
這都是很有趣的問題,
之後再寫一篇文章來探討。
拉回正題,
假設傳統定義的緊急預備金(現金)不足,
以及活存的資金也不足,
得動用到定存的資金。
一樣的邏輯,
低利率的定存先解約,
再來是解最晚到期的部分。
低利率先解約這很好理解,
而為什麼最晚到期要先解約?
其實也很簡單,
是因為風險的關係,
時間越長不確定因素越高,
這意味著風險會是比較高的,
所以風險較高的部分先解約,
雖然這部分的風險差異,
大多可以忽略不計,
但就是個相對的概念。
至於定存要怎麼定?
我認為得看個人需求,
像我的需求是每個月有穩定的金流,
希望每個月都有一筆定存會到期。
因此我選擇的定存方式,
是每個月定一筆一年期的定存。
細部操作又是如何呢?
一開始可以一個月定一筆,
一次定滿12筆,
舉例來說:
3萬,一月期
3萬,兩月期
3萬,三月期
以此類推。
接著,
一個月過去了,
第一筆定存也到期了,
就能把這筆資金定一年期的定存,
以獲得較多的利息,
後續也依此類推。
當然,
如果想拆成三年期,
36筆定存也是可以,
像這波新冠肺炎,
要是餐飲業有長達三年的預備金,
或許存活下來的數量能更多也說不定。
要是有更好的想法,
也歡迎在底下留言,
或是加入公開社群,
一起來討論。
註)
儘管利率高的商品,
通常意味著風險相對較高,
但因為風險都極低,
所以大多忽略不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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